Saturday, October 3, 2009

對外籍新娘厚此薄彼?


文:陳耐成 August o3 2009 马来西亚中国报

娶外國新娘在我國已經成為一種風氣或潮流,除了讓許多男人脫離王老五行列之外,也為中介公司賺了不少錢,所以亞洲一帶,如越南、印尼、中國,甚至印度的入口新娘,正在以“人海戰術”般湧進我國。

奇怪的是,最近政府在處理外國新娘的程序中,似乎草率了一點,辦理手續並不嚴格,造成“假結婚”事件不斷發生,政府是蒙在鼓裡?還是“無眼睇”?

過去,政府在批准外籍新娘的手續,過程非常棘手,許多在國外的留學生娶外國老婆都要面對政府種種要求,如在國外的結婚證書,移民局壓底金,在國外宴客的請柬,新娘嫁來我國的逗留期限短,必須每三個月到移民局報到,延期手續還要宣誓紙,夫妻結婚照等等,這些有感情做為基礎的戀人,竟然讓政府百般刁難,經過中介公司安排的伴侶卻能輕易取得許可?

當然,申請手續簡化是國家進步的象征,但這樣簡化是否健康?是否公平?所謂不健康是因為讓那些年紀輕的外國女子嫁給六七十歲的我國男性,年齡的差距,文化不同,語言障礙,種族區別,除了政府之外誰會對他們的婚姻有信心?

我與台灣籍太太結婚已經25年,我們的婚姻是經過時間、感情、個性的考驗才步入禮堂。現在孩子已20歲出頭,太太仍是非公民;一個娶印尼太太的朋友,結婚3年不到,最近已取得大馬公民身分;還有一對經過中介公司牽紅線的夫妻,結婚才兩年,正當政府來信通知可申請居留時,夫妻兩卻已申請離婚手續!像我們從國外娶回來的太太,政府卻漠不關心,這種不公平對待,叫人民如何心服?與我有相同問題的國民相信很多,政府有什么理由拒絕已經快當祖母或外婆的外國太太成為大馬公民?

政府永遠有他們的一套說詞,當我們申請永久居留時,條件是必須懂得國語,試問:我國所有非土著都懂嗎?倘若政府在全國做出民意調查,相信會找到讓他們掉眼鏡的答案,除了不少人不懂國語之外,連唱國歌也一竅不通,即使懂得哼幾句,也不瞭解國歌裡的意思,政府的解釋是:他們雖然不懂,卻是土生土長的國人,意思是說只要出生于馬來西亞,就可以什么都不懂?

由于長期無法取得公民身分,導致娶外國新娘的家庭出現種種問題,包括離婚收場,或夫婦一起選擇離開到國外謀生,留下無辜的孩子;也有的夫妻其中一方已經去世了,還未獲得公民身分。

我認為,以中介公司的婚姻介紹所,代為處理的伴侶,政府有必要慎重研究方才批准,雙方的年齡差距如果太多,應該拒絕申請,而那些符合資格的伴侶,政府該一視同仁,公平對待各國各族各宗教的外籍新娘,同時,每三五年應該作出受理嫁來我國超過十年或更少的外籍新娘成為公民的一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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