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y 18, 2010

翁诗杰难保部长职?

文:陈耐成



馬華重選過後不久﹐翁詩傑被反貪污部調查的“一千萬政治獻金”案件卻因當局認為是毫無根據指責﹐而可能判證據不足﹐緊接著更很有可能撤消整個案件﹐並終止再查下去﹐如此一來翁就不必再為此事而煩﹐同時也算還翁一個“清白”之身﹖查案到結案的過程中﹐除了反貪污委員會的執法者外﹐沒有人知道﹐案件會以什麼理由來判有或沒有證據﹖即使最後判成無罪﹐相信也沒人再去研究。

如果翁詩傑果真被判無罪﹐民眾或許會對有關單位產生質疑﹐包括。。。因馬華重選已過﹐翁已輸掉總會長職﹐有心人目的已達到﹐讓他獲得自由﹐算是給他一份安慰獎﹐也會有人認為﹐倘若此案件在重選前宣判無罪﹐重選的結果可能會不同﹖更有人說﹐重選後才判無罪﹐根本早已安排好。

以上的推理或許有它的理由﹐但從另一個角度看﹐翁若被判無罪﹐可能有交換條件的成份存在﹐至於對或不對﹐答案很快就會出來。

內閣不久將可能重組﹐如果真有“交換條件”這件事﹐最大的可能就是。。。翁詩傑的交通部長職將被取代﹐另一個可能性是。。。馬華黨選只剩一年多時間﹐也許國家領導人會耐心等候時間到來才換人﹖不管是不是提早重組﹐翁的部長職相信很難保得住﹗

我的看法﹐也可以說是一種預言吧﹗如果預言應驗的話﹐很快我們就會看到以下的其中一種﹕
1.若判無罪=必須退下部長職。(待內閣重組時宣佈)
2.若判無罪=必須退下部長職。(待馬華黨選後﹐召開內閣時宣佈)
3.若判無罪=翁在內閣重組前﹐或馬華黨選前自己必須宣佈退位讓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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