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pril 13, 2010

“普緹”本無“數”﹐明鏡亦非台﹗

文:陈耐成 18 April 2010 马来西亚中国报





普緹不來了﹗﹐失望的不止是趙明福家人﹐其親朋好友﹐民眾及同志們都同樣不好受﹐她因何不來﹖誰能解答﹖驗尸庭少了她﹐案件是否一拖再拖﹖或草率結案﹖這不是在玩“家家酒”﹐人命關天的案件怎麼會出現這種不可思議的狀況﹖以下還有幾個讓人摸不著頭腦的疑點值得我們研討。

1.普緹可能缺席驗尸庭的消息傳出﹐除了趙家及以上所提及的群眾﹐為何這種失望感受卻不包括政府﹐馬華及其他在朝朋黨﹖
2.明福是“一個馬來西亞”國人﹐政府有任務為他查出真相﹐為何政府的立場卻與民眾對立﹖所謂[國家]﹐一個“國”等于一個“大”家庭﹐家庭出事了﹐理應該同心協力把懸案偵破才對﹐不是嗎﹖




3.趙明福墜樓案件發生後﹐其死因只有兩個說法﹐本地法醫說﹕很可能是自殺﹐民眾及其家人卻認為他殺的可能性極高﹐既然如此﹐為何政府不依照多數人的觀點﹐維護多數人的權益﹖積極查出事實的真相後﹐結案前以邏輯性解說死因﹐透明的﹐完全的呈獻于多數人面前﹖讓多數人都認同﹐才算是了結了一樁複雜的懸案。
4.為何中央政府不徹查民聯州政府是否有什麼陰謀詭計﹖甚至是否涉及謀殺自己人﹐企圖嫁禍給執法單位﹖案發後的幾天才看到警察終於傳招幾位民聯領袖及助理到警局問話﹐然後就草率放人﹖難道早已有自知之明或覺得自慚形穢﹖這種情況﹐只有讓民眾更懷疑其中可能事有蹊蹺﹐倘若立場對換﹐一個中央官員或助理到州政府大樓後﹐第二天被發現死于非命在大樓現場﹐中央政府或其家人會以怎樣的心情看待﹖




5.倘若此案件屬于意外﹐政府何不乘機洗清罪名﹖只要有足夠理由證明執法人員與命案無關﹐對執政者未嘗不是一件好事﹖相反的﹐假如查出確實是他殺並查出有濫權的官員﹐那就該大公無私﹐明察秋毫﹐殺一儆百﹐把有關涉案者擒拿歸案﹐採取應有之法律條文對付﹐消除人民心中之恨﹐告訴人民:政府是公平的﹐中立的﹐這樣或許是將來選舉的最大本錢﹗

從以上幾個問題做個研討﹐政府應該以熱誠﹐歡迎之態度對待普緹才對﹐甚至以國賓招待她﹐保護她﹐因為只有她才有可能洗清反貪委會官員涉案的疑雲(假如真的是無辜)﹐也只有她極有可能為趙家帶來“放下”的想法﹐只要案件得以公平審結﹐家人多少會平復心情。




這幾天﹐人在泰國的普緹突然以兩邊政治壓力為由宣佈不來了﹐而我國的首相署部長卻指她是個騙子﹐是個撒謊者﹖說真的﹐我倒有點認同納茲里的說法﹐但是我所認為她在撒謊與納茲里所認為的騙子是完全不同的。

這裡有部份內容可能對已患重病的普緹有不尊敬的地方﹐但這只是打個比方﹐一個比喻而已﹐敬請多多包涵。。以個人觀點來說﹐如果普緹真的曾經撒謊﹐可能是迫于無奈﹐才出此下策﹐可能是擔心個人安危﹐才編造自己已患了重病的謊言﹐其目的是在保護自己﹐因為人在異國﹐隨時存有風險﹐為了預防可能成為“空中飛人”的後果﹐說自己患病也許較為安全吧﹖

切記﹗除了這位普緹﹐還有無數的普緹存在﹐她來與否﹐還未確定﹐良心才是最重要的﹐看來此案件又是破案無期了﹗因為我國還沒有出現一個外表鐵面無私﹐同時充當法官﹐總監﹐警察﹐將軍﹐神通廣大﹐有內功﹐“一腳踢到完”的包青天﹐更沒有他的法力﹐能在審案時﹐遊地府﹐審問亡魂﹐還能讓兇手良心發現﹐因此。。。案情還有奇跡嗎﹖

No comments: